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管理办法》,现有长春应化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按照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电子宣传屏等各类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布工作信息,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保障职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研究所信息的权利。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25年12月,研究所再次修订了《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需公开信息进行了明确分类,并与相关部门精准对接,确保各类信息详实准确、及时有效地公开。
(二)着力推进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
研究所严格《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梳理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涵盖研究所基本信息、财政经费、党建群团、科学研究所、科技基础设施、成果转化、发展规划、国际合作等领域,针对关注度较高的人事任免、北湖园区建设、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力求做到全部公开、不留死角。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研究所通过过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公布各类信息221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05条。
召开2025年第一次所情通报会、2025年度工作会议暨职代会六次会议、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宣布大会,组织召开各层面重大事项通报会及座谈会20余次,通过会议渠道及时主动通报研究所发展情况,广泛征求职工、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对涉及研究所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意见。与中层干部选聘,管理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全体管理、支撑、产业系统部门设置及中层干部的选聘情况在西门公示栏展出,充分接受监督。
公开出版了《长春应化所2025年年报》,召开8次“所长书记接待日”活动,发布了2025年度研究所部门预决算和2026年度预算。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研究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向职工、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研究所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通过召开所长办公会、党委会、战略研讨会、中层干部会、情况通报会、各类座谈会等会议渠道公开研究所信息。
3.印发研究所文件,或以会议纪要、通知通报等形式,面向所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
4.定期编印出版研究所年报、统计通报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所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群发邮件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研究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够均衡,部分公开事项仍通过邮箱临时发布,未同步在指定平台固定栏目挂网;所内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缺少统一的线上归口入口;部分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较少,职工对财务公开等信息的主动关注度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加以改进:
(一)着力提升公开落实的规范性
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公开事项的执行标准,明确各类信息在指定平台的发布要求和时限,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推动信息公开事项统一通过应化E家、所内网等指定平台规范发布,确保制度要求和实际执行有效衔接。
(二)加快信息化平台整合升级
按照部门分工,在应化E家系统分类设置信息公开公示模块,整合综合管理平台和应化E家系统,打造统一的信息公开线上入口,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可及性,扩大信息推送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三)持续加强宣传培训与主动公开意识
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培训,提高各部门对制度执行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财务公开等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拓宽信息推送渠道,积极营造全员参与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