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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若干问题回答

时间:2014-10-24

  近年来,“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取得了如两弹一星大批成果,全面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然而,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发展,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暴露出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起草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1020日,该《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即将发布实施。 

  根据《方案》安排,到2017年,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政府将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并将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构建新的科技计划布局。为了帮助广大职工深入了解、准确把握《方案》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更好地推动我所今后的改革创新发展,现就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以问答形式介绍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方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计划作出过重要贡献。但这些年科技计划的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很多重要领域极需具有标志性、带动性,能够解决制约发展“卡脖子”问题的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各部门多重管理,重复投入,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方面。这些问题反映出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趋势不相适应。 

  2、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 

  此项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3、《方案》的核心要点 

  一是重构计划体系。明确各类科技计划功能、定位和边界。解决重复交叉、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的问题。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在科技计划管理上,政府往后退一步,不再直接管项目;往高站一层,管宏观、管规划、管政策、管布局、管监督。 

  三是聚焦国家目标。国家科技计划要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包括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的瓶颈问题,把有限的科技资源利用好。 

  四是创新实施方式。这项工作要围绕科学、公平、有效六个字。 

  五是提高资金效益。必须通过调科技计划结构、调布局、调组织实施方式,来激活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存量。 

  4、科技计划管理的原则 

  一是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 

  二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解决目标分散问题。 

  三是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使科技创新更加主动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四是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并以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 

  五是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5、用专业机构代替政府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管理 

  今后,政府不再直接管理项目,不再管理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分配,现有的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的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国家将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上,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 

  专业机构直接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实施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 

  6、专业机构如何设置 

  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而不简单是某一部门和下属单位。 

  专业机构的设置有多种模式,有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还有的委托社会化的非营利机构管理。当前,主要依托现有具体科研管理专长的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将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 

  科研有不同的领域,包括农业、医学、工程等各方面。在这种情况下,针对不同的行业应当有不同的专业机构来操作,组建这些专业机构要分类,而不是笼统地在一个平台上,由一个专业机构进行科研项目的管理。 

  7、改革后的科研计划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五个方面的科技计划都要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8、国家重点整合的科技计划 

  这次优化整合涉及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属于竞争性经费,稳定支持的部分不包括在内。 

  整合的重点是: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9、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整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现有的竞争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将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和关键科技问题,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这将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 

  10、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将实行“三步走” 

  此次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实施: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的优化整合;2017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3年过渡期内,对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将按照原有的办法管理,直至完成结项。在此改革期间设立的新项目,将遵照《方案》的新管理方式施行。 

  1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 

  建立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相关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和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置、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供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