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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党委召开“三严三实”教育实践第三专题研讨会暨党委理论中心(扩大)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时间:2015-12-18

  1214日,长春应化所党委召开“三严三实”教育实践第三专题“严以用权”研讨会暨党委理论中心(扩大)组召开学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邹泉清主持,所党政领导班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管理部门正副处长、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邹泉清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要求,传达了《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 

  副所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杨小牛详细阐述了“严以用权”的内涵意义,剖析了“用权不严”的原因表现。他指出,“用权不严”一是对党和国家危害严重,二是对家庭和个人危害惨烈。他强调,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当领导的,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时刻做到公私分明、公而忘私,确保公权行使不越轨、不谋私。在解读《准则》和《条例》时,他强调,《准则》言简意赅,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衣卓汇报了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修订情况,对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作了说明,要求各部门遵守工作进度安排,高质量完成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的修订工作。 

  中国科学院院士、所长安立佳在研讨中指出,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现象,一些基层工作人员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服务意识不强,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从严要求部门工作人员,要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来规范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委书记邹泉清最后布置了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部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要求各部门、各党支部紧扣主题,深入查找剖析不严不实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秦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