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2026-03-26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始建于1948年12月,经过几代应化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技术创新研究及产业化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影响的综合性化学研究所,成为我国化学界的重要力量和创新基地。

七十多年来,长春应化所高擎发展应用化学,贡献国家人民的旗帜,共取得科技成果1200多项,其中包括镍系顺丁橡胶、火箭固体推进剂、稀土萃取分离、高分子热缩材料等重大科技成果450多项,创造了百余项“中国第一”,荣获国家自然、发明、科技进步奖60多项,院省(部)级成果奖400余项;申请国内和国际专利4400余项、授权2800余项;发表第一单位科技论文20000余篇(其中SCI收录15000余篇),专利申请、授权数和论文被SCI收录引用数持续位居全国科研机构前5位;培育了中国科学院系统第一家境内上市公司—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成了7个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或创新平台;有33位在本所工作或学习过的优秀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被誉为“中国应用化学的摇篮”,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创新贡献。

一、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1.国家引才计划研究员

(1)国家引才创新研究员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人才,掌握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引进后须全职在所里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不超过1年。

(2)国家引才青年研究员

主要针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重点从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且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2.院引才计划研究员

(1)BR-A研究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具有在海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特别优秀或急需且特别优秀的海外申请人,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2)BR-B研究员:主要针对从事应用、工程技术研究的人才,重点从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引进以下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连续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

二、经费支持与待遇

1.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充足的科研经费

3.提供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周转公寓

4.丰厚的安家补贴

5.享受专属全科医生健康保障服务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优质教育资源

7.所内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经验丰富,服务链条完整,可提供一对一专业服务

8.享受国家、地方、科学院及我所规定的各项补贴以及福利待遇,包括带薪寒暑假、免费体检、工会福利、子女入托补贴等

三、应聘材料

1.本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联系方式等;

2.身份证明材料: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海外申请人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等;

3.成果证明材料:代表申请人学术技术水平的相关成果(如研究论文、专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审定的新品种等)目录、论文被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或专利应用证明或品种推广证明,论文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他成果需为第一完成人;

4.不少于3位本领域知名专家(一般应含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出具的含比较性评价意见的推荐信;

5.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应聘材料发至以下联络方式(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

  E-mail:liudan@ciac.ac.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6-431-85262809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科学院、长春应化所等人才规章制度执行。